东莞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下调,工商业用户下降3.26%
发布时间:2017-10-13 来源:
10月9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即日起东莞市下调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其中,分销价格每立方米由原3.20 元调整为3.10元,公用性质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原3.75元调整为3.65元,工商业用气价格最高限价每立方米由原4.60元调整为4.45元。
调整后,分销和公用性质用气价格每立方下降0.10元,分别下降3.12%、2.67%;工商业用户最高气价每立方米下降0.15元,下降3.26%。按此测算,东莞市工商业用户(不含电厂)每年约降低天然气用气成本约7500万元。此次调价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分别下文,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要求各地根据气源价格变化情况,开展疏导工作。东莞市从2014年1月15日起,已建立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与购气成本同向联动机制,规定当综合购气成本累计变化超过0.1元/立方米(不含税)时,可按“同向联动”原则启动联动机制。市发改局综合考虑天然气企业近期各种气源购气情况,核算得出东莞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企业综合购气成本变化已符合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决定下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