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优先发展天然气
发布时间:2017-11-13 来源:
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辽宁省推进全省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按照计划,辽宁将在城镇优先发展集中式供暖,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取暖,力争到2020年,辽宁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
其中沈阳市2018年总采暖面积将达3.7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比重将达到62.6%;2019年为3.88亿平方米,占比76.9%;
2020年为4.02亿平方米,占比81%。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计划》中具体都提出了哪些内容?
年底前完成燃煤机组节能环保改造
我省将加快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燃煤小锅炉的关停力度。力争到2020年建成投产10项民生热电联产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
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淘汰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提高供热燃煤质量,优先燃用低硫份、低灰分的优质煤。
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和环保改造工作任务。
力争2018年前完成14座电厂(28台燃煤机组)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
城中村鼓励装燃气壁挂炉在城镇优先发展天然气供暖。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鼓励对既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天然气替代。
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加大现有燃煤锅炉天然气置换力度,推进新建取暖设施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在热网未覆盖的楼房小区,支持推广天然气锅炉集中供暖,对城中村、城郊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取暖。
新增“煤改气”清洁取暖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重点在沈阳、大连等市推进燃气热电联产项目。
2018年前沈阳、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市各推进1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到2020年沈阳、大连市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各达到5个以上。
另外,2020年全省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沈阳、大连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
推广“煤改气”供暖 执行居民气价
在价格方面,进一步完善“煤改电”清洁供暖项目电价形成机制,扩大煤改电清洁供暖范围。出台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降低散户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
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科学核定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积极推进大用户直供,降低用气成本。鼓励推广“煤改气”供暖工程,供暖用气执行居民用气价格。
大学、企事业办公楼推进电供暖
另外,按照《计划》要求,辽宁将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在居民公用采暖领域,重点推进大学、社区、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电供暖项目。全省2017-2020年新增煤改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到2020年,煤改电供暖面积达到680万平方米。
按照《计划》要求,辽宁还将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推广使用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供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温热源热量,提升电能供暖效率。发挥沈阳市的典型示范作用,在地质条件较好地区推广浅层地源热泵供暖。
力争到2020年全省水源、地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